“党支部每周一学”学习材料 (2022年4月20日)
日期:2022-04-19 10:39:20  发布人:jgxy  浏览量:51

同志们: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内容更加充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4月19日,南通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攻坚有我”行动 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号召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作风效能等重大任务中躬身力行、攻坚克难、再创新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周,我们将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关内容和南通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化“攻坚有我”行动 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精神。下面,让我们开始本周的学习吧!

一、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带来这些变化(来源:人民网)

1.职业教育的定义是什么?

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条

2.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否有同等重要地位?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条

3.怎样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二条

4.对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有何规定?

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

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

5.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有何优惠政策?

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九条

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6.职业学校学生升学、就业是否与普通学校学生机会平等?

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

二、《关于深化“攻坚有我”行动 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意见》(通办〔2022〕42号)

为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现就深化“攻坚有我”行动,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全省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和全市“江海先锋培育工程”攻坚突破年工作部署,聚焦聚力“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引领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作风效能等重大任务中躬身力行、攻坚克难、再创新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招引攻坚突破行动。聚焦重特大项目招引,充分发挥攻坚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带动党员骨干冲锋在重大项目招引一线,形成“组织牵头,党员带头,握成拳头”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在招引“顶天立地”重特大项目上精准发力,瞄准央企国企、行业龙头、跨国公司、世界500强,招引一批旗舰型、龙头型项目,带动形成示范效应。引导党员骨干仔细摸排梳理在谈重大项目,深入分析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存在困难,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协调,做到逐个项目谈、逐个难题解、逐个壁垒攻,不断促进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二)实施产业强链补链攻坚突破行动。聚焦全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配套实施党建链、产业链“双链长”制度,切实发挥链长统筹协调作用,优化链上产学研、大中小企业组织架构,创新组织联建、活动联办、资源联享、难题联解、品牌联创“五联工作法”,实现党建工作与产业发展目标同向、同频共振。强化“链主”企业党组织引领支撑作用,选派党建指导员驻链指导,以党建“内链”驱动产业“外链”一体运转,加速推动链上重点产业项目落地投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充分发挥产业链联合党委组织优势,推动联合党委委员、党员骨干与中小微企业结成帮带对子,帮助挖掘分布于产业链各环节的“隐形冠军企业”,聚力招引一批专精特新项目,推动“小块头”焕发大能量。

(三)实施重点区域招商攻坚突破行动。锁定上海、北京、深圳、武汉、成都、重庆、西安、沈阳等中心城市以及苏南、浙北等重点地区,组建专业化招商攻坚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突击队,通过主动走出去、大力请进来,有的放矢开展驻点招商活动。把开展产业政策、招商素养、实战技巧等培训纳入党员组织生活范畴,着力培养一批“懂产业、懂经济,会招商、会服务”的“两懂两会”型招商党员能手,推动各类招商项目量质齐升。突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注重发挥各驻外投资促进分局和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存量线索资源的盘活力度,同步挖掘新信息、新资源,不断拓展招商引资“朋友圈”,为招引大项目、好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双招双引”融合攻坚突破行动。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深入实施“江海英才计划”,引导广大党员着力在引进行业顶尖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上攻坚突破,实现“引进一个高端人才、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催生一个产业项目、培育一个经济增长点”。聚焦产才融合、人岗适配,注重发挥南通教育资源优势,探索校友招商引才新路径,鼓励广大党员通过“校友圈”深入挖掘海内外人才资源,精准对接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推动招才引智量质齐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保障作用,组织党员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帮助人才解决住房安居、子女教育、资金扶持、职称评定等“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人才新政3.0版”落地落实,不断增强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实施惠企纾困增效攻坚突破行动。围绕减税降费、降本增效、金融支持、要素保障等企业关注热点,积极发动金融、人力资源、发改、市场监管等条线党员业务骨干,利用节假日、八小时以外休息时间,深入走访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坚持送政策上门与解决问题相结合,认真听取企业对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帮助解决融资难、用人难、运营难等实际困难。对于受疫情影响冲击大的中小微企业,推动职能单位党组织牵头简化享受政策的资格认定、申报审核等手续,切实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全力为企业“雪中送炭”。

(六)实施“万事好通”提质攻坚突破行动。围绕“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打造,推动涉企服务部门党组织联合协商,深入推进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线上线下办事预约、服务受理、综合评价、咨询投诉等“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紧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66条举措,广泛设置党员服务“示范岗”“先锋岗”,党员带头学习项目协调、规划编制、行政协助等“宽领域”知识,主动参与窗口“AB”岗轮值体验,努力培养锻造一批“全岗通”人才。突出窗口服务功能,党委(党组)书记带头下沉“收件总量大、办件类型多”窗口,以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工作标准,力求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套表单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推动实现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七)实施城市治理提档攻坚突破行动。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通通在”活动,坚持平时服务、战时攻坚,引导在职党员线上线下“双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形成“党员在、旗帜在,党组织在、战斗堡垒在”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结合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围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等突出问题查摆攻坚,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发展难题多、群众意见大、工作开展难的地方,采取蹲点调研、实地走访、集体座谈等方式开展社情民意大调研,持续办结一批为民实事项目。

(八)实施基层减负松绑攻坚突破行动。坚持上级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双带头”,紧盯形式主义新形态、新表现和减负过程中的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全面摸底、深入检视、认真部署,将基层减负工作抓在平常、严在经常,形成一级看一级的示范效应。针对反映强烈的“会议文件多、层层加码多、检查留痕多”等重难点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牵头梳理制定基层减负清单,持续开展靶向攻坚,为广大党员干事创业营造宽松环境。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治理需求,鼓励各级党委(党组)在工作力量、精准放权、奖励激励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更多资源向基层下沉,不断增添基层活力。

(九)实施实践锻炼赋能攻坚突破行动。采取上挂学习、下派锻炼、临时抽调等方式,动员各级党组织选派一批发展潜力大、工作表现好的党员干部到吃劲岗位历练,实现能力在一线磨砺、问题在一线解决。实施年轻干部“‘疫’线大练兵”计划,市县联动安排“90后”“95后”年轻干部到抗疫一线实践锻炼、提升本领。建立“制定一张任务清单、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汇报一次成果感悟、进行一次考核鉴定”运行机制,推动选派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想问题、谋思路、作决策、抓工作,带头啃下硬骨头、完成硬任务。依托“党建带群建,群团共建”“江海战疫党旗扬”等活动载体,充分发挥选派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激发全市党员群众的拼劲、干劲、闯劲,不断凝聚干事创业攻坚合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深化“攻坚有我”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推动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攻坚行动见到实效。对于时间紧、难度大的攻坚任务,要及时成立“攻坚支部”,抽调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党员骨干攻坚克难,不断激发“狼性精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展现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生动反映基层群众、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对于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优先纳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范畴,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做有榜样。认真总结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引领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攻坚行动中主动作为、快速成长,进一步充实党员队伍力量,营造干事创业、砥砺奋进的浓厚氛围。

(三)抓好调研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跟踪问效,深入了解各项攻坚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攻坚进度,帮助解决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党委组织部门要结合季度党建调研开展现场评估,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各单位抓好落实。要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切实推动各地各单位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

三、视频学习

《新闻1+1丨大修后的《职业教育法》,将带来哪些改变?》(时长:23分钟)

专题研讨

请结合学校实际谈一谈,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不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